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先锋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先锋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合座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职何弊端纪录、误导性述说
或者首要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确性、准确性和齐备性承担法律职守。
蹙迫内容指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
? 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4 月 9 日(星期二)
。
? 可转债付息日:2024 年 4 月 9 日(星期二)
。
东方先锋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公
拓荒行的 4.28 亿元可调治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 2024 年 4 月 9 日
支付 2023 年 4 月 9 日至 2024 年 4 月 8 日历间的利息。把柄《东方先锋驾驶学
校股份有限公司公拓荒行可调治公司债券召募诠释书》(以下简称“《召募诠释
书》”)联系条件的功令,现将联系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时转债刊行上市巧合
(一)债券称呼:东方先锋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拓荒行可调治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东时转债
(三)债券代码:113575
(四)刊行日历:2020 年 4 月 9 日
(五)上市日历:2020 年 4 月 30 日
(六)证券的种类:可调治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
(七)可转债上市处所:上海证券来回所
(八)刊行数目;428 万张
(九)刊行规模:东谈主民币 4.28 亿元
(十)票面金额和刊行价钱:每张面值为 100 元东谈主民币,按面值刊行
(十一)可转债存续期限:本次刊行的可调治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愿行之日
起 6 年,即自 2020 年 4 月 9 日至 2026 年 4 月 8 日
(十二)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40%、第二年为 0.60%、第三年为 1.00%、
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2.00%、第六年为 2.30%
(十三)还本付息的期限和花样
年利息指可转债合手有东谈主按合手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刊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确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盘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刊行的可转债合手有东谈主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以前”或“每年”)付息
登记日合手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以前票面利率。
(1)本次刊行的可转债采纳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花样,计息肇端日为可转
债刊行首日;到期退回本金和临了一年利息。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刊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确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沐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责任日,顺延时辰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联系利息和股利的包摄等事项,
由公司董事会把柄经营法律规定及上海证券来回所的功令细则。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往改日,公
司将在付息日之后的五个往改日内支付以前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
息债权登记日)已调治或已肯求调治为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合手有
东谈主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合手有东谈主所赢利息收入的应答税项由可转债合手有东谈主承担。
(十四)担保事项:本次刊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五)转股价钱:启动转股价钱为东谈主民币 14.76 元/股,因公司 2019 年度、
币 12.15 元/股。
(十六)转股起止日历: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4 月 8 日。
(十七)登记、拖管、托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八)信用评级机构:集会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可转债信用评级:AA-。
二、本次付息决议
把柄《召募诠释书》的功令,本期为“东时转债”第四付息年度,计息时辰为
每张面值 100 元东谈主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1.50 元东谈主民币(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把柄《召募诠释书》和《公拓荒行可调治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联系条件规
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一)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8 日。
(二)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4 月 9 日。
(三)可转债付息日:2024 年 4 月 9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终结 2024 年 4 月 8 日(该日历为债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合座“东时转债”合手有东谈主。
五、付息方针
(一)本公司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坚定《托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合同》,
托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期足额将债券兑付、
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
据合同辨别托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作事,后续兑付、兑息责任由本公司自行负
责办理,经营实践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往改日前
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
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同的其他机构),投资
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对于投资者交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诠释
(一)个东谈主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诠释
把柄《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个东谈主所得税法》以偏执他经营规定功令,本期债券个
东谈主(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合手有者应交纳公司债券个东谈主利息收入所得税,纳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 100 元东谈主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1.50 元东谈主民
币(税前),内容派发利息为 1.20 元(税后)
。把柄《国度税务总局对于加强企
业债券利息个东谈主所得税代扣代缴责任的见告》(国税函〔2003〕612 号)功令,
本期债券利息个东谈主所得税长入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合手有东谈主支付利息时厚爱代
扣代缴。
(二)住户企业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诠释
把柄《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偏执他经营税收规定和文献的功令,
对于合手有可转债的住户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交纳,即每张面值 100 元
东谈主民币可转债内容派发金额为 1.50 元东谈主民币(含税)。
(三)非住户企业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诠释
把柄《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偏执实践条例、《对于境外机构投资
境内债券市集企业所得税、升值税计谋的见告》
(财税〔2018〕108 号)以及《关
于不绝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集企业所得税、升值税计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联系功令,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所得税和升值税。因此,本期债券非住户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合手有者
获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东谈主民币可转债实
际派发金额为 1.50 元东谈主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模不包括境
外机构在境内建造的机构、时势获得的与该机构、时势有内容经营的债券利息。
(四)其他债券合手有者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诠释
对于其他债券合手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交纳。
七、经营机构及经营花样
(一)刊行东谈主:东方先锋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 19 号
经营东谈主:季冬鹏
经营电话:010-53223377
传真:010-61220996
邮政编码:10260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谈福华沿路 111 号
经营东谈主:任强伟、骆驷驹
经营电话:0755-82943666
(三)可转债受托贬责东谈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职守公司上海分公司
经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经营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东方先锋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